什么叫做清稅證明?
《國家工商總局、國稅總局關于做好“三證合一”有關工作銜接的通知》規定, 已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辦理注銷登記,申請人應持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據法規可知,所謂的“清稅證明”是指 公司注銷時,需要先到稅務局辦理稅務注銷。稅務局審核完成后,會為工商局出具納稅義務已完成的通知書,以此確保該公司沒有拖欠稅款的情況。個體戶開清稅證明的流程步驟: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后,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來拿表格,補稅后,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會收回營業執照。(注意工商注銷前要先在媒體上公示三次注銷公告,報樣要給工商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