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融資租賃公司發起人背景的不同,融資租賃行業的參與者大致能分為三類,即銀行系、廠商系以及獨立的第三方。
1.銀行系融資租賃公司:這類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發起人為商業銀行,基本上以金融租賃公司為主。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同業拆借和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的定期貸款。對于銀行系的金融租賃公司而言,由于有母公司的信用支撐,其具備更寬松的資金來源,融資能力強。同時,依靠母公司的同業資源和客戶資源,金融租賃公司在業務拓展上也有較為明顯的優勢。
2.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這類融資租賃公司的母公司背景往往為制造型企業,企業出于自身產品的銷售需要或者賺取利差以提高利潤率等目的,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廠商系的融資租賃公司由于在其所在的領域中掌握有更多、更扎實的專業技術知識儲備,對于產品市場的價格變動趨勢以及產品的成本和性能有著更為精確的認識,能夠對市場的未來走勢發展作出更為正確的判斷。另一方面,因為緊靠母公司,在租賃后期對租賃物維修保養以及殘值處理上,有著其他類型租賃公司無法比擬的優勢,這對于風險防控和盈利等大有裨益。同時融資租賃業務通常和母公司其他板塊形成資源互補,是實體產業實現產融結合較為直接有效的途徑。
3.獨立第三方租賃公司:這一類型的租賃公司背景更顯多元化,他們的業務模式靈活,服務專業,專注于一個或者幾個領域,深挖細分行業,具有豐富的業務資源。相較于前兩者,獨立第三方的融資租賃公司在融資上的分化較為明顯,通常國企或外資的融資成本較低,而民企背景的則多通過信托方式融資,成本較高。